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民主测评工作方案


2009-02-11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各项规定动作,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创造性的开展了自选动作,努力解决了一些制约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并建立健全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为确保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组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彝州、活力楚雄做出新的贡献。

    二、测评时间

    2009年2月9日下午。

    三、参加测评的人员

    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本单位州人大代表及州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

    四、测评方式

    测评主要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五、测评内容和测评等次

    围绕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和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进行,具体细化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和组织领导情况、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程度、整改落实方案的可行性、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和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评价六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

    六、组织领导

    本次满意度测评由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负责做好满意度测评的各项工作。测评工作结束后,由州委第十指导检查组及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梳理测评意见,并上报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下步工作

    按照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十指导检查组的安排,一是在上报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测评意见的同时,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适时将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及参保人员的意见建议;二是进一步完善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总结,落实好我局近期要解决的三件实事(出台我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出台我州人力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调整我州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解决好;三是做好一次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痕迹管理工作,力求把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州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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